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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租赁合同(必备10篇)

小编整理 | 日期:2023-11-21 10:54:21

轿车租赁合同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不定时需租用乙方运送挖掘机板车一辆,租用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叶县境内,每租用乙方板车一次(辆),付给乙方租赁费贰千元人民币。

二、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时间,随叫随到,不得无故推诿,否则需负违约责任。

三、因甲方用车时间、次数具有不确定性,故双方在履行责任义务后,在第四条内注明甲方共租乙方板车几次(辆),租金共计多少元。双方履行完毕后由甲方一次性结算租赁费。

四、年甲方租用次(辆),每次租金元,共计租金人民币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轿车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轿车租赁合同 第3篇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轿车租赁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执行。

第一条 承租机动车的牌号:

第二条 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15天,期间出现的一切机械故障所花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过后,在租赁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故障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保证合同期满时,甲方保证乙方的车容及能够正常行驶。

第三条承租费用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承租费用,不足满月的以实际使用天数计息。甲方于每月的10日下午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在承租期内对车辆具有完整自主的使用权限。 甲方负责使用期间的加油费、日常保养费。 甲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的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行。

2、 乙方自行承担车辆每年的车检费、保险费等。 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乙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3、 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利自行处理车辆,如双方需要续约,在重新商定后签定合同。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承租期满,甲方应完整的把车辆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如因司机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毁的,由司机承担费用。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租金,如有拖欠,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乙方滞纳金。

3、 如因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意外造成车损人伤(亡),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 甲方承租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照价赔偿乙方损失。 承租期间甲方如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缴纳保险等,造成对车辆进行罚款的,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 如合同期未满,甲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乙方现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2、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甲方现金5000元整 (伍仟元整)。

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轿车租赁合同 第5篇

根据《_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承租人(下面简称为教员)和出租人(下面简称为唯雅社)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租用的单车为唯雅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社(工商注册号:440204600148500)教员工作的专用单车,编号 为 。

二、租赁期间:

租用期为 年零 个月。唯雅社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单车交给教员使用,至 月

教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唯雅社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收回单车:

1、教员擅自将单车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教员利用承租单车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教员拖欠租金累计达七天的;

出租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果教员到期暂无法找到另外的单车使用,双方可协商,适当延长出租期; 如果教员逾期拒还单车,唯雅社有权向有关部门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唯雅社因此所受损失均由教员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唯雅社仍继续出租的,教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的标准及交纳时间:

1、租金:十元/月;

2、每月的前三天为租金的交纳时间。

四、单车的维修和管理:

1、教员应定期对单车进行认真检查和维修,以保障自身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检查和维修的费用由教员负责;

2、教员未经唯雅社同意,擅自改变和损坏租用单车的结构,唯雅社有权要求教员恢复租用单车的原貌和原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教员负责。

五、唯雅社和教员的责任:

1、唯雅社出卖单车,必须在三天前通知教员,教员应配合唯雅社做好终止租用单车的善后工作,不得借故阻挠;

2、单车车胎气不足或没气由教员负责打气。

六、违约责任:

1、唯雅社未按合同条款规定向教员交付单车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贰拾元;

2、教员逾期交纳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另每天按逾期交费金额的2%加收违约金。

3、教员违反合同,擅自将单车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贰拾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单车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4、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均不能提前终止租赁时间(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有发生,违约方要负责赔偿对方的违约金贰拾元。

七、免责条件:

单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各方的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事项:

租约期满或教员退租时,经双方共同检查,确认租用单车没有损坏或短缺。如有损坏或短缺的,则按市价由教员全额负责赔偿。

九、教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教员遗失单车:

(一) 合同终止不再续约后,五天内不能归还唯雅社单车的。

(二) 唯雅社通知教员单车要出卖,五天内不能归还的。

(三) 教员告知唯雅社单车遗失了的。

十、教员遗失单车需赔偿唯雅社 一百七十一元整。

十一、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机关申请仲裁或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新增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轿车租赁合同 第6篇

甲 方: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轿车租赁合同 第7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______出租方: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轿车租赁合同 第8篇

电动三轮车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某某电动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写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电动三轮车租赁给乙方进行(快递专用)营运,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_民法典》《_公证法》《_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对电动三轮车(快递专用)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车辆状况:甲方提供__色电动三轮车(车架号为_______)供乙方作为快递业务专用。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电动三轮车的使用权。

二、租用期限: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租用期限根据情况需要延长的,双方协商决定,同等情况下,乙方享有续租优先权,租金随行就市。。

三、费用及结算:先一次_完租金再使用,每月租金为300元/辆(大写:每辆每月租金人民币贰百元整),每月20日前一次_清下月租金。结算时不足一月的按天收取(月租金/30*天数)。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的使用权。

四、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根据《_公证法》第二十七和《_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甲乙双方均同意将该合同内容申请合同签订地公证处进行依法赋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五、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辆(人民币贰仟元整)的押金后,甲方负责将车辆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交付给乙方,合同到期后由甲方到乙处提取车辆,并退还乙方押金。

六、事故保险:甲方负责为快递车购买保险,每次事故按保单合同执行(每次事故限额30000元,其中财产损失5000元,死亡限额30000元,医疗费5000元,累计限额不超过5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100元)。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正确使用车辆,如果因驾驶员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失,不在保单承保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快递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七、车辆损失赔偿:乙方如果把车辆丢失,应按当时车辆折旧后的价值赔偿甲方(整车5000元,折旧费200元/月)。乙方不得更改车辆的结构。

八、送达地址确认:乙方已经确认自己的邮寄送达地址为: ,并且保证该地址是邮寄可到达且完全可收到邮件的准确地址。对甲方发出的通知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应当在收到信件当天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3日内寄出签收回执。

九、通知义务:

1、乙方发生可能影响到甲方电动三轮车正常租赁活动,乙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轿车租赁合同 第9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和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费用标准

l、乙方因执法监察工作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一部(上海大众朗逸,车牌照: ),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为一年。

2、甲方按每月 元,如果乙方违约将扣除保证金,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一月结算一次。甲方收乙方保证金贰万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性能状况良好的车辆。

2、乙方负责按照公交公司要求的管理费用以及验车费用。

3、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的操作手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后驶离。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转借给没有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如发现车主无条件收回车辆保证金不退,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权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5、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壹仟元以下由乙方支付,支出超过壹仟元按保险走,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做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8、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款,乙方须承担保险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9、国家发放的燃油补赔归车主所有。

10、车辆按期保养、由乙方支付

11、全车丢失后置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2、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轿车租赁合同 第10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因工程需求,甲方租用乙方自卸车 台,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卸车的结算、油料以及费用

1、结算按照拉方计算:每方 元,运距 公里,根据实际运距增加运费,拾天为一周期结算。如甲方未结算,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提供油料,运费结算扣除油款,油价根据市场价结算。

3、生活方面:甲方提供乙方住宿,生活方面由乙方负责。(注:生活费每人每天为12元,包括住宿)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合格的操作人员。如乙方设备、人员达不到工程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2、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不经甲方同意批准,不能随意离开工地,如造成扣车由自己承担,确保施工安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收取运费。

2、乙方提供保证,承担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

3、乙方必须提供一名司机,严禁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如有交通事故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四、退租

甲方如果退租必须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提前收回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

五、争议解决

1、双方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协商解决。

2、因自然灾害,双方无争议,因甲方不能正常施工,超出三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额为乙方每天损失的一半。(注:200—300元)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