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劳务合同(合集3篇)
补充劳务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浙政采办字[___]11号《关于做好___年第4季度、___年第1季度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的《中标供应商授权函》关于确定为本次计算机协议供货商之一的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中标货物
中标货物的型号、规格、价格、优惠率及调整要求等均与《通知》中的规定保持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___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___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在本地区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之一,乙方代表中标供应商履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供货期限:自本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年5月31日止。
供货对象: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供货方式及限额标准
采购单位在定点、协议的品牌和供货商范围内,直接与供货商联系,选择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并由供货商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详见附表),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或数量超过30台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协议前须交入5000元人民币/品牌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
在乙方完成合同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合同、发票原件、验收单应及时到市级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支付结报手续,将货款支付供货商。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计算机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4.其余条款及未尽事宜按《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
货协议书》和《通知》执行。
5.若乙方被有效投诉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将被取消该品牌的协议
供货资格。
第八条协议生效及修改
1.下列文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标供应商授权函》;
(2)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3)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
(4)协议供货产品一览表,协议供货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协议供货产品服务计划表;
(5)《通知》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
4.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
乙方:
日期:
补充劳务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根据20xx年7月31日签订的《保洁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原合同不变的情况下,就甲方园林绿化养护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约定事项:
1、养护范围:甲方所有公共区域绿化,包括草坪、灌木、乔木等;
2、养护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支付方式:服务费用为每月6900元,大写人民币为陆仟玖佰元整。每月的5日为结款日,乙方应提前提供服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经审核无误后随原合同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二、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园林绿化浇灌所需的水源、电源;
2、如果在养护中需要更换植物及工具等,乙方有责任提供计划及报价供甲方参考,经甲方同意,方可购置,购置费用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
3、在检查时如发现不合格之处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保养。
4、负责协助苗木的看护,防止人为损伤苗木事件的发生。
5、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养护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就甲方所有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性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修剪绿化时所产生的垃圾)、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的防治;
2、甲方园林绿化内的所有支出费用均有乙方全权负责(包括工人工资、工具、施肥、打药以及养护耗材等);
3、规划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即检查验收标准如下:
浇水:浇水周期具体视天气情况而定,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植物枯萎等缺水现象;
施肥:施肥周期半年1—2次,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修剪整形:
①草地:半年平均修剪6—8次,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
②灌木、乔木:半年平均修剪4—6次,要求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
③乔木:冬季修剪一遍;
病虫害防治:防治项目为草地、灌木、乔木等,要求春季每两月防治一次,夏秋季每一月防治一次;除杂草、
松土:草坪等除草每月一遍,雨后杂草严重部位每周清理一遍,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花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
清理绿化垃圾: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当天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准就地焚烧;
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的完整,及时修复损坏的植物,冬季应加强乔、灌木的保温,防止植物因天气原因出现死亡;冬季保温所需相应物品由乙方提供计划,甲方支付。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其他未说明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日期:
补充劳务合同 第3篇
总包方:
分包方:
XX项目主体劳务合同于20xx年12月份签订,其具体单价参照
1、双方按本协议附件《主体结构劳务单价调整表》约定调整的单价进行主体结构完工结算,分包方不再提出其它价格调整。
2、最终结算额以分项单价x分项工程量之和为准。
3、本补充协议调整的分项单价包含了各分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原劳务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4、总包方后期代分包方进行的材料清理、质量维修费用总包方有权在完工结算中扣除。
5、原劳务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不因本协议签订而更改。
6、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执二份,分包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